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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开门被别人挂了车门乘客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07 1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车租客的下车开门行为若把行人刮倒了的,应当属于乘客的责任;但若是在禁停路段,则应当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车辆驾驶员有义务提醒车上乘客下车注意观察后方,而乘客下车时也有义务观察后方情况。所以基本上是驾驶员和乘客负同等责任,但开车门一方整体是全责,承保其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全责的赔偿责任。
    保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开门的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方全部赔偿后,可以找另一方追偿一半的赔偿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要承担责任。乘客下车前已经对车外的情况进行了观察,由于被遮挡或者其他因素没能观察到而发生事故致人损害的,属于意外情况,不承担刑事责任;观察不够仔细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尽到观察义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人有过错的,可能要与之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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