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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包养我,给了我10万,说清楚了是自愿赠与我的钱,我们没有发生关系,那么如果我收了还能算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22-10-07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愿给钱又反悔,一般不可以告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可以提起告诉。当事人可以以不当得利或诈骗罪提起告诉,以不当得利提起告诉的,可以主张被告人进行返还,;以诈骗罪提起告诉的,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返还被诈骗的金额。
    同时,当事人起诉的,需要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以便早日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自愿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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