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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我在保险公司上班,干了一个多月,没有上工号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我入职前不满年龄没上工号,现在辞职了,跟他要工资,他说必须提前一个月班离职手续,我改怎么说,我这种情况用提前一个月说离职吗,钱还能要到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22-10-07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和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为劳动者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突然不干了的,劳动者需要向公司提出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日期向其发放工资,不能拖欠其工资,并需要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离职,一般也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预告性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单方面解除;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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