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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老公帮公司安装门,不小心把大手指弄伤了断了两根血管和一根筋,老板说叫你去干活不是叫你去把手弄伤的,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工伤赔偿 2022-10-07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工受伤维权的途径: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工地上受伤,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应当有相应的依据。首先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认定后认为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再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工伤纠纷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去起诉。当事人和他人有合同纠纷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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