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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申请工伤,公司叫我去做个伤残鉴定然后按标准赔偿,伤到了神经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去鉴定,那如果我现在就要鉴定的话去哪里可以鉴定呢?

工伤赔偿 2022-10-07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一般包括工伤伤残等级的认定以及劳动能力的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工伤伤残鉴定,需遵守以下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做了伤残鉴定后,如果鉴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依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进行赔偿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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