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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于2019.6.8在公司上班时摔了一跤,经医院检查鉴定右腿胫腓骨骨折,6.13号做了开刀手术,加了钢板定了钢钉,费用全部由公司垫付,如果没有受伤的话,我妈妈的合同正好要在2019.7.8号到期,需要退休了,现在她们公司要求我妈妈跟他们解除合同,我想问这个应该怎么解决呢

工伤赔偿 2022-10-07 1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遭遇工伤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因工负伤时到期,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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