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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受伤入院治疗,老板把其受伤者送到医院就走了,住院期间没有去探望过,也没有打电话询问过伤情,现受伤者可以出院了,打电话让他来结账出院他说没钱,两万多的医疗费他也只出过3000元,其他费用都是由受伤者的家属自费,现已经也垫付了差不多一万元左右了,本来受伤者就是农村家庭,经济收入也低,全靠外出打工和种庄稼,受伤者住院期间也都是其母亲来照顾,现在医生叫出院了,我们打电话给他让他开结账出院他就说他没有钱。让我们自己想办法,还差一万多的医疗费我们也没有能力垫付了,本来家庭就不富裕!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工伤赔偿 2022-10-07 2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是依法购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农民工遭遇工伤有下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鉴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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