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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公闹离婚,他同意探视权,但是不同意我带走过夜,这怎么办才好?崽才一岁半

离婚 2022-10-08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对探视权人的探望权进行安排。如果夫妻双方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对探视权人的探视权进行安排。如果夫妻双方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关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当事人探视权的内容:具体的探视方式和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不只是看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子女接到家中,吃饭聊天甚至留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探视权是指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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