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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的程序怎么走,应该人现报那个部门

工伤赔偿 2022-10-08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的流程是先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提交申报材料;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审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再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单位,并给社保经办机构一份。如果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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