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10年了,但是又是生活在一起的,我们俩共同生活期间买的车用朋友的名字买的,我发现我老公变心了,我在他不知道情况下把车过户在我名下,如果他去告我,我会犯法吗?

婚姻家庭 2022-10-08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前把车过户了,如果过户的车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还要分财产。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过户至其他人名下,该方的行为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将车辆过户给别人,只要车辆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并且没有被采取保全等措施,就可以自由处分。如果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过户给别人之前,要取得对方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前把车过户了,如果该车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那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过户至其他人名下,该方的行为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