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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去世留下遗物,留有一女儿,哥哥可以把弟弟遗物私自处理吗?弟弟住院时,哥哥亲自照顾。

行政诉讼 2022-10-08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的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可以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协议、或者立遗嘱
  • 您好,可以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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