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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空调拆装移位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拆卸a元每台,安装b元每台,未描述移位的价格,是否可以认定安装价格就是移位价格?但是空调移位过程中涉及到先拆卸再安装两个步骤,是否可以认定移位价格是a+b的价格?合同双方目前就移位价格存在争议,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 2022-10-08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空调买卖安装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一方付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空调买卖安装合同中的安装只是买卖空调的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空调买卖安装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空调买卖安装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空调并安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合同中价格约定不明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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