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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处土地被人恶意强占,该如何解决

损害赔偿 2022-10-08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强占我土地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拆除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对于强占土地的行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拆除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非法强占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强占农用地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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