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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保胎期间,生出的孩子出了问题,医院要负责吗

损害赔偿 2022-10-08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出生肢体畸形,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中胎儿应该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具体赔偿数额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也可以采用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第一款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你好,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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