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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房,合同写明未到期限退房不退还押金,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房产纠纷 2022-10-08 1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合同没到期要求退押金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从押金中抵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规定租房押金不退属于违法。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如果承租人无过错责任,则不退租房押金违法。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过程中随意不退押金的行为不合法。承租人无过错责任,不退租房押金违法;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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