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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怀孕5个月不再上班,与单位口头约定为停薪留职,社保由个人承担。其他社保一直由个人承担。自生产后,因会有生育津贴拨款,社保款都由单位垫付,最终在生育津贴里扣除。产假到期员工未返岗离职,后由单位继续代缴社保直至生育津贴全额下来。现因产假期间由谁承担社保与单位产生争议。

劳动纠纷 2022-10-08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没有为女职工参保,应当按照其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发放工资;其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应将已经支付的产假工资折抵后向劳动者支付剩余的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因生育下岗待工期间可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果公司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公司可以不发工资,职工或者公司可以依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相当于工资;如果公司未为职工投保的,则职工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协商等方式来索要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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