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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受伤,厂子没有人管

工伤赔偿 2022-10-09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期间脸部被砸伤,应立即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救援,及时对伤口做处理,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申请进一步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或者拒绝为伤者申报工伤,劳动者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的部门申请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在厂里受伤了,属于工伤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属于他人侵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地上脸部受伤缝针,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伤的,由侵权人支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先申请侵权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某些重复赔偿项目;属于意外事故造成损伤的,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劳动合同法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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