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一下自己家阳台外的露台是属于自己的使用范围吗?不存在其他共用的问题

知识产权 2022-10-09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阳台使用权是业主的。房屋外的公用阳台一般属于全体业主,房屋内的室内阳台一般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半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阳台的使用权一般属于业主。房屋外的公用阳台一般属于全体业主,房屋内的室内阳台一般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半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小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这里所指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包括电梯、过道、水箱、自行车存车处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