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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售卖问题,房子是老人名字,老人去世,我有权卖房吗

房产纠纷 2022-10-09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房需要继承人同意。卖房应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标注共有人姓名继承住房份额,经三分之二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办理税收核定完成卖房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所有人去世的,继承人取得产权后可以买卖房屋。房产继承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过户,由第三人基于债权进行房屋买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所有人去世其继承人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后能买卖房屋。房产继承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过户,由第三人基于债权进行房屋买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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