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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一套房子,二十年前,我们夫妻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对方,判让对给房价一半的金额,对方一直没付款,后来对方什么也没办,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了?

离婚 2022-10-09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还不执行的,可以拿着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时对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一方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但拿不出钱支付给另一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分期支付。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怎么分割,如果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但房屋所有权一方无法拿出钱补偿对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来折抵补偿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你好,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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