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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老公刑期还有大概一年,在监狱里面表现都很努力,据我所知,就是减刑的话是要交罚金才能可能减刑的,

目前我们也没有经济水平来交这几万块钱的罚金,然后我想咨询的是这个罚金有没有期限,我们家属可以提前申请强制执行吗?如果名下没有资产的话,这个罚金能否先暂停缴纳

刑事辩护 2022-10-09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减刑并不会影响罚金的缴纳,所以减刑之后也有可能要缴纳罚金。罚金是独立的一种附加刑,可以和主刑并行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不缴纳的,缴纳期限届满的,法院会进行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犯人减刑不是必须交处罚金。但是交处罚金可以表明犯人的悔罪态度,可能对减刑会有影响。一般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在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以随时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满足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只是不交罚金会对减刑有所限制。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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