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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我想要孩子,女儿六个多月,我该怎么办才好,中间还涉及彩礼问题。

离婚 2022-10-09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孩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结婚不到半年女方提出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有孩子,具有以下情形的,彩礼钱要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应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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