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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时我们在农村分有土地,87年把户口迁出,90年时把地让给叔叔种,现在土地确权,请问这土地所有权还是我家的吗?

房产纠纷 2019-01-06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其“长久”到底是多久,是《承包法》规定的30年,还是更长时间?多年来,农民一直希望予以明确,但此次《意见》仍未明确,这就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为期限的长短必定会引发农户对“到户到地”的不同期待。承包期限越长,农民对承包地的面积、质量、区位的要求越多、矛盾越多、难度越大;期限越短则矛盾少、难度小。笔者认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仍应以《承包法》为依归,即以《承包法》实施的2003年1月1日为起点,30年不变。
    30年到期以后,“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已进入后期阶段,人们自有解决土地制度的智慧。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 《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将户口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在土地确权前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承包地,本次不予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农民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之后,交回了农村的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对于农村的荒地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中提到:开发为确权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农村生产,经过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如果开荒土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则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属于农民擅自开荒的土地,却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则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并就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就要考虑户口的前出问题了,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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