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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市场给人家干活腿摔骨折了,人家不愿意赔偿

工伤赔偿 2022-10-10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商场内滑倒受伤,如果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赔偿;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当事人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家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给私人干活受伤了,但人家不出钱的,当事人可以首先与其进行友好协商,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介入调解,以便协商确定调解方案及赔偿金额。如果前述方式不起作用,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伤的,由侵权人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提供与接受劳务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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