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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高温天气工地做工,并晚上加班至晚上十一点,在下班后产生手脚麻木,在两小时左右,发作疾病脑出血,请问是否可以向工地,要理赔

工伤赔偿 2022-10-10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公司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购买的,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你好,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建议先行协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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