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用建筑,房主将房子装修承包给老板,不知道老板是否有建筑资质,出事故后家属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 2022-10-10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工受伤,房东一般是有责任的。如果装修工与房东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装修工与房东之间形成的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一般是承包方。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房屋装修伤人的责任是户主承担。侵害人是户主雇佣的;侵害是在为户主受雇期间工作时造成的;雇员主观上有过错的,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户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昭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