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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突然辞职,还有一个月工资没领、老板不发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0-10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是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在限期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劳动者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依法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劳动者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依法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规定未办完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就不发工资,不合法。即使劳动者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不得随意拖欠员工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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