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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结婚退彩礼的相关事宜,什么情况才构成生活困难?有固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收入,另外有一辆价值7到8万的车。这能够成生活困难吗?

离婚 2022-10-10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退还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其中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所谓绝对困难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下情形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1、3点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下面我将针对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返还彩礼的标准: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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