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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货物被对方拉去销售,对方给我留下货物清单,对方把我的货物销售后,突然告知我没钱付货款,这种行为属于诈骗么?对方的合作伙伴要一起承担责任么

知识产权 2022-10-10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了你的财物,对方无收款收据的合同能告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买东西被骗了可以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要求退货退款以挽回自己的损失。但若对方当事人不积极配合的,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受害人在买东西的时候被骗了,应当保存好相关交易记录,事后再找经营者要求其赔偿损失,若是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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