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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不明白法院开庭2016.11.16号开庭了被害人不知道,然后法官在2016.12.8.号主持被害人和被告人在法院协调,当天下午就我们双方也协调好的,被害人本来就是和被告人有连带责任才给被告人和他的姐姐一起打残废的,直到2017.5月份都没有判决书,被害人就亲自去法院问了情况怎么我们的案子没有判决书吗?法官就讲被害人可以不要,被害人回答怎么不要,被害人和被告人还有连带责任没有给我处理了,法官就在2017.5.13.号复印了一份给被害人。被害人回家一看怎么会是这样的判决书

刑事辩护 2019-01-07 17: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会在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伤害他人构成轻伤以上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对于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属于公诉。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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