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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房合同写的三年,第一年到期了,不想租了,跟房东协商不通,也没有违约金条款,房东不答应,说不租的话就起诉,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 2022-10-10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进行催告与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签了房屋租赁合同钱没给完的,房东可以发出催告通知敦促租客履行交租义务,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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