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姻持续期间,女方没有经济能力,两人的小孩放女方父母家,丈夫不想拿抚养费儿子,女方在家煮饭,丈夫也不想拿钱买菜,让女方觉得自己在讨饭,丈夫很不讲理,斤斤计较,前几年有家暴行为,女方和他在一起十五年,从不知道他的收入,与存款,儿子才上初中,家里父母已老,丈夫不想管儿子,女方没有收入,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教育 2022-10-10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被家暴能多分财产,有对方家暴证据的离婚能要求多分财产,在诉讼离婚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家暴方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民法典》规定长期家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韶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