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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想知道是怎样分配

离婚 2022-10-10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分配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分割财产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平分或者法院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决决定分割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都要分割的财产范围是:
    1、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收益等;
    2、男双方约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当事人想离婚的,财产的分配:婚前财产,仍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可先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依法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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