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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19年2月17日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规定工期为50天,今天已经5月19日仍未交房,现在装修公司催着交尾款,我跟装修公司协商装修完工验收完给他结尾款,装修公司不同意,并告诉我不交尾款后期装修不负责了,咨询一下相关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0-11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交工的,当事人可以依约扣钱,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
    0.5%支付违约金。装修工程的进度没有按照预期进行的,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装修新房时,与装修方发生纠纷,可以县区级建设机关房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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