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我,男方出抚养费,可最后男方不愿意把孩子给我,可他也不带走,也不给出抚养费,也不给我孩子的户口,等于说,孩子在我跟前,男方不出抚养费,也不给我娃的户口,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11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另一方不配合给孩子,抚养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据生效判决进行强制执行,请求对方交出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子女抚养费交给抚养子女一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可以先进行协议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如果还是不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养费应当交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如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则可以先进行协议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判决后如果还是不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