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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现任离婚 过后我和我现任在复婚 之前的财产是不是属于现任个人财产了?我和前妻离婚17年了 离婚后写的协议 孩子有女方抚养 抚养费由女方个人承担 (当时净身出户) 离婚后两年左右和现在的老婆结婚了 我们奋斗了十几年买了一套房子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现在前妻知道我买房了 也就巧 当时我要出租房子 我前妻找人把房子租了 (房子签的是另一个人的名字。三年合同 房子一年一付 如果有异议竟仲裁委员会协调 不得法院起诉) 刚把房子出租一个月 乙方要装修房子 我前妻拦着不让装修 我前妻又把房子出租给别人 现在乙方要起诉我 让我赔偿该怎么办?(我前妻把房子出租出去了 签的是我儿子的名字 我儿子在我们县公安局上班)如果乙方告我 改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 怎么避免他人不牵扯我儿子 我怕我儿子工作丢失。 第三个问题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房子 (去年儿子结婚给前妻20万 现在前妻找我想私聊要200万 可是我没有。我该怎么要回房子 不牵扯儿子)离婚后写的协议 让我赔偿该怎么办?第三个问题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房子 我该怎么要回房子

离婚 2019-05-09 1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们住房是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首付是谁付的,登记在谁的名下。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第十七条第
    (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 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  
    一、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的租金收入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的,免征营业税,但仍应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在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这一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如上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总和并非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的简单相加所得的37%的税率,因为它们的计算基数不同。其中,5%的营业税,其缴纳的基数即为租金的收入;12%的房产税,其缴纳的基数是租金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其基数为租金收入扣除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再扣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扣除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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