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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某小学教师,因一学生上课时与其他同学嬉闹,打了两巴掌,下午学生家长纠结几十个社会人员在学校殴打老师,老师的丈夫接到通知后赶来学校,也被殴打,朋友的孩子也在该学校上学,那位打人家长还恐吓说要在学校路上堵截朋友的孩子,让朋友知道孩子被打的滋味,报警后该家长被刑事拘留,但现在这位打人家长每天都聚集些社会人员来学校,说:你再敢来这教书就弄死你这样的恐吓话语,朋友已经不敢上班,孩子也在办理转学,报警后警方表示对方并不存在威胁举动,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也被殴打,让朋友知道孩子被打的滋味,报警后该家长被刑事拘留,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

刑事辩护 2019-03-08 1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在人身关系上,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与平常人没有本质区别。
    二、也就是说:父母打孩子构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人伤害没有区别。
    三、伤害的法律责任有三种:
    一是侵权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该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向自己支付医疗费。
    二是行政责任,殴打他人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夫可能要承担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看是否构成了轻伤或者重伤。这个要经过司法鉴定确认。
  • 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1、如果是将他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伤情达轻伤或重伤的,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右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但如果期间没有被取保候审的,拘留后还会被逮捕和判刑。
      
    2、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则一般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情节较轻的,则可处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严重情形之一的,则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如果构成轻伤,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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