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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一人抚养一个,现在女方扔下孩子,不履行抚养义务,怎样起诉。

离婚 2022-10-11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向法院反映,让法院对其批评教育,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不履行孩子抚养协议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离婚协议等证据,以子女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履行孩子抚养协议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用其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履行离婚判决抚养子女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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