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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交了一个未成年女朋友,在外面住了几天,被女方的家里人报案说我朋友强奸她女儿,我朋友也是未成年,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判刑要判多久?他交了一个未成年女朋友,我朋友也是未成年,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判刑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6-02 1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减刑,具体程序如下: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 法律规定:年龄在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杀人、放火、强奸等八种重大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强奸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没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该从轻处理。注意:该18岁是指周岁而且是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年龄。
    而且法律还规定,都没有满18岁的少男少女在一起,因为冲动而发生性行为,女孩子也是同意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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