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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暴揍,但签定为轻微伤,拘留7天打我的人,我未获仕何赔偿,我却一直头痛,问您,全身无骨折,无伤口,单单说庝,目前有什么签定单位签定伤情吗?

损害赔偿 2022-10-11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是侵权。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健康权,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身体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看具体情况,如果不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有可能被再次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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