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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了,怎么还没有判决书呢

综合法律 2022-10-11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一般不是当庭宣判,只有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 下判决书一般是不需要开庭的。一审判决书下达以后,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的期间内没有提起上诉的话,上诉期满以后判决就生效了。当庭宣判的,法院会在十天内把判决书发出送达给当事人,定期宣判的,会当庭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的处理办法是:先跟主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联系,询问下案件的进展,如果是因为法官个人原因导致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但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的,属于正常情况,因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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