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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老公离婚又复婚了,离婚的时候协议书上面写着房子归他,但是我没有跟他去过户,现在我们复婚了房子还归我们俩吗?

婚姻家庭 2022-10-11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子归一方所有再复婚时通常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该房子的取得是在第二段婚姻之前。即使结婚的对象没变,但是夫妻关系缔结的时间发生了变化,而财产的归属是根据夫妻关系缔结的时间决定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再结婚时,其就应该作为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能算作共同财产了。因为该房子的取得是在第二段婚姻之前。即使结婚的对象没变,但是夫妻关系缔结的时间发生了变化,而财产的归属是根据夫妻关系缔结的时间决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协议上房子归哪一方房子就归哪一方,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于双方都有约束力,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进行房产过户,但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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