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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把门面房租给别人了,租期合同写着是三年可是他只租到一年就不租了,也只交了一年的房租?,因为熟人介绍就没要押金?也没提前告知我?不续租了,租房金额是4万一年?要是这样我该如何让他索要违约金?我们商量不通,我跟他要了两个月的租金用来做违约金?和?出租中的空期,这样会不会要的有点多?在法律上?会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百分比,麻烦下律师同志们?该如何要违约金?多少为合适!

房产纠纷 2022-10-11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了租房钱后应当尽快订立合同,出租人拒绝订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合同刚签,不想租了,违约金一般不能退。因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所以违约金可以不退,但违约金的数额约定的过高的,或者经承租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退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租房合同签了一年房东中途不租了,要赔违约金。租房合同因房东违约解除的,房东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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