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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己孩子把家里10几万的金器拿出去卖了不到2万,能报警吗,能追回吗

损害赔偿 2022-10-11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骗一万多报警管用,有可能追回被骗的钱,人民警察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的方式:如果孩子为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家长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产;如果孩子是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而家长在孩子处分财物后又没有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那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追认,自始无效,从而追回财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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