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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买了之后却发现没有水,要求退房

房产纠纷 2022-10-11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生活当中也比较普遍,至于说房屋漏水是否可以退房,如果房屋漏水,经多次维修仍然修复不好或者是经多次维修查不到漏水点,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那么这个时候买受人有权利进行退房,那相反如果发生漏水之后,经过开发商维修之后修复好了,那么此时买受人是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收房时发现房屋漏水,属于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是其他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不可以退房。当然如果当事人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退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购买二手房发现漏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起诉退房。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限期整改,赔偿整改期间的损失;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家可以要求退房,由卖家承担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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