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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婚前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屋,现男方欠债被起诉,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屋,即将强制迁出,女方应怎样获得补偿?或者能否不拍卖房屋?

离婚 2022-10-12 0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唯一的房产,如果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强制执行一部分。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离婚的时候按揭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还完贷款是不可以转让的,所以不能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双方只有一方想要房屋,那房屋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并且继续偿还贷款,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的时候对于共有房屋,如果双方都想要,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个人想要房屋,那需要给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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