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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的,村里想在我家后门口建个停车场,后边只有2.5分的地方,我家孩子小,孩子出入不安全,也影响休息,请问村里这样做合理吗?

损害赔偿 2022-10-12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区公共停车位的归属是: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停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应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小区绿化带改为停车场不合法。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违反开发计划,擅自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场,该行为侵犯小区业主的权利,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恢复绿地原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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