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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企业职工,现生病不能上班,社保买了8年,请问可以办病退吗?我今年42岁

综合法律 2019-03-11 05: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由此可见,工伤只要是指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和职业病。
    二,本案中,是劳动者因身休健康程度不良,产生的疾病,并非因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因职业而诱发的疾病,属于自身因素,而非外力,也没有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状况;不符合《工伤保条例》第14条、第15条有关工伤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案中只能认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应及时治疗,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办理。
  •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
  • 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 病退条件

      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现在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病种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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