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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以做生意的名誉,从丈母娘那里借走10万块钱,还有结婚彩礼5万,其实根本没做生意,买名牌手表了,没有欠条,离婚后需要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2-10-12 1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欠下赌债没有欠条的,可以不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婚礼花费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赔偿,因为为结婚举办婚礼的花费是已经实际支出了的合理性消费,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就此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因为双方办婚礼向他人借款的,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因彩礼欠外债离婚,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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