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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给私人干活没签合同,干了七八年了,前几天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现在医院治疗,老板不想支付治疗费用,想知道老板是什么责任?是否全责?现在我父亲医疗费用跟不上,能起诉他或者劳动仲裁吗?

工伤赔偿 2022-10-12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建议直接起诉,在诉讼中申请伤残鉴定
  • 建议等伤残鉴定作出后,一并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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